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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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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地震局向全市各县下达08年《关于加强对病险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及重大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1信息来源:黄冈市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科作者:黄明,余安元浏览次数:

黄冈市地震《关于加强对病险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及重大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监管的通知》(黄震字 [2008] 8号)。已于三月十三日下达到黄冈市各县、市、区地震局,并抄送黄冈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水利局。要求各县、市、区地震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鄂政发 [2007] 7号)及黄冈市相关文件的要求。依照《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规,务必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特别是病险水库整险加固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作为全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管理与监督力度,尽职尽责、不留遗漏,切实履行地震部门对地震安全管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