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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地震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地震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制定了《2021年湖北省防震减灾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围绕完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和改进防震减灾执法工作、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执法监督、稳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体系等重点,履行防震减灾行业法治建设责任,提高防震减灾行业依法治理能力。
二、深入推进行业立法工作。起草完成《湖北省预警管理办法》草案稿,并向市州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及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9月中旬召开立法咨询会,申报2022年度立法计划。推进《湖北省水库地震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完成初稿进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尽快纳入立法程序。
三、修订完善行业法规规章。修订后的《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于2021年1月1日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5号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4日在湖北日报刊发湖北省地震局主要负责人署名的《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解读文章。
四、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省人大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和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涉及的1个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2个政府规章《湖北省地震监测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逐条对照清理,向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科教文卫委及司法厅报送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清理结果,报送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审查结果。
五、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了《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管理办法》等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六、稳步推进普法宣传。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2021年事业发展研讨班学习内容。党组中心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防震减灾法》《长江保护法》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全国宪法日”活动,邀请知名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举行宪法宣誓,开展普法宣传进台站、进农村等活动。制定并报送湖北省地震局2021年度普法个性责任清单。组织职工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七、切实加强和改进防震减灾执法工作。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完善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及抽查事项工作指引,出台《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对“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进行了规范与完善,对标中国地震局相关监管事项开展自查梳理和填报,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双随机摇号,对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加强平台管理,在中国地震局“互联网+监管”系统上进行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录入了本年度执法数据;组织专人专班对“湖北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以及“国家监管事项平台”相应端口进行日常运维,确保及时办、不漏件,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拓宽监管覆盖面,提升监管效率。
八、对照现行法规清理更新制度文件。坚持“周调度、月检查”党组工作例会制度,实行重点工作督办通报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年内制修订各项制度33项,不断提高全局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我局以往制定的各种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各项制度文件356件,并将其分为“继续有效”“拟修订”“发文废止和宣布失效”三类,编印形成了现行有效制度文件汇编,明确了拟修订和待制定的制度清单,初步形成了我局制度建设框架。同时,结合以往工作基础,更新编制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地震标准汇编,形成了完整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文件体系,助力“依法治局”。
九、简政放权依法开展行业服务。梳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法定时限及办理时限,对标先进省市核准法定时限,压减办理时限,除抗震设防要求涉及的安评报告审定时限无法压减外,其余事项办理时限均压减至与先进省市相同或更短。压减后,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大于浙江、上海、广东、江苏4个先进省市事项数比例由原44.4%降为11.1%,现承诺时限不大于4省市事项数比例为88.9%。指导推动市县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在武汉市开展“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备案试点工作。十堰市将建设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抗震设防要求许可办理的“无纸化”、“零跑腿”、业务全程电子化。荆门市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纳入到了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立项环节,建立数据库,通过加强事中事后跟踪监管,来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有效落实。鄂州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地震行政审批窗口,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纳入并联审批流程。黄冈市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市应急管理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行政职权事项。恩施州地震部门与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积极沟通,将全州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审核由住建部门纳入施工图纸审核一并进行,将影响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纳入项目选址审批程序。
十、指导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和培训。组织编制了26种行政执法文书样板,印发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参考使用。在市县防震减灾培训中邀请先进市县交流行政执法实务经验。持续指导市县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压时限”工作。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与市应急管理局共同采取计划执法、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2020年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展了抗震设防要求执法,做到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全覆盖,市级共抽查40个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383个项目,抗震设防要求落实率达到100%。黄冈市应急局对鄂东(黄冈)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一期)传染病医院、红安县东方小学附属幼儿园等16个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执法检查。黄石市地震局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检查,对抗震设防要求不合格的2家医院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十堰市地震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共开展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5项,对16项医院学校抗震设防要求进行了复查,对1个重大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2个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了现场检查。襄阳市对全市及辖区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影响地震观测环境、是否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等防震减灾抽样执法检查共计11次,形成执法笔录11件。荆门市地震局利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结果应用、危害地震监测环境、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7个事项开展监管执法,全年监管执法对象共41个,事项覆盖率85%。鄂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制定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持续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截止11月底,共检查防震减灾事项31项,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得到严格执行。孝感市应急局对市发改革、住建等建设工程立项审批部门进行了抗震设防监管抽查检查,压实监管责任。咸宁市应急局对咸宁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等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执法检查。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与住建部门合作,在当阳市举办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能培训10期,共培训建筑工匠近2000人。荆州市地震局举办2021年度荆州市地震现场“第一响应人”培训班。随州市地震部门邀请法律顾问讲解地震行政执法知识。
十一、2022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湖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立法进度,指导和规范全省地震预警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和行业“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组织指导市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时段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