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2015年2月27日
关于2015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新趋势、新要求和湖北新阶段的新特征、新机遇,自觉遵循经济、自然、社会规律,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主动超前谋划,争取更大作为。
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重大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总要求,牢牢把握“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大力度调结构转方式,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努力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2015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努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抓重大项目建设。在全省开展有效投资项目建设竞进年、项目储备提质年、社会投资促进年活动,继续营造抓投资的浓厚氛围,稳定社会信心。加快实施20个省级重大专项,着力抓好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狠抓建设条件落实、资金到位、环境改善和进度督办,力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加快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武西客专汉十段、郑万客运专线、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国电汉川电厂三期6号机组等一批重大工程开工建设。扎实做好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整治、三峡翻坝综合运输体系、顺丰速运航空货运枢纽等一批重大项目的深度研究和前期工作。二是加快释放民间投资活力。抓好首批95个省级和5个国家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示范项目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和模式,研究提出更多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具体项目。加快健全和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管理办法,为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开辟规范通畅、稳定可预期的渠道。三是用好管好政府投资。抓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惠民生,增加基础性、公共领域投资,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投资。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落实资金、土地等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对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及农村电网、城市管网、天然气管网、信息网络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发挥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强与政策性金融、债券、基金、保险等资金协同创新。加大项目稽察力度,严查投资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及建设进度慢、配套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四是增强投资后劲。落实全省新项目规划工作汇报会议精神,开展项目储备“增量提质”专项行动。结合“十三五”及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对接国家“七个重大项目包”,抓紧谋划一批基础性、关键性重大项目,深化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梯次接续不断档。五是加快投资便利化改革。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实现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全省全覆盖。
(二)千方百计扩大消费。一是认真落实国家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着力培育大众消费。贯彻深化全省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流通促消费。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以武汉为中心、襄阳和宜昌为两翼的商业功能区建设。积极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二是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引进大型电商企业,培育壮大本土企业,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和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运用,力争电商交易规模增长35%以上。三是发现和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引导企业适应消费升级的新特点、新趋势,全面推进产品、模式、业态创新,通过改善供给创造新的需求。大力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节能环保、旅游休闲、住房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抓好“宽带中国”战略和“宽带乡村”工程落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四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消费产品创新。合理运用价格等经济杠杆,撬动文化、旅游等潜在消费需求。加强价格监管和价格反垄断,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安全。
(三)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一是抓保障。创新政银企合作方式,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健全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改善小微企业、“三农”金融服务。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更多优质小微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等多种途径进行融资。进一步加强对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春节农民工返乡、企业开工投产等重要时点的用工引导,缓解企业缺工困难。加强闲置用地、低效用地清理,缓解用地困难。二是抓减负。进一步落实中央和我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定向减税、普遍性降费等政策措施,创新政策评估、协调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对清单以外的收费事项一律取消。加快清理、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制约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隐性壁垒。三是抓服务。搭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推介活动,强化物流、就业、中介咨询等配套服务。四是抓环境。毫不动摇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政府债务全口径管理,着力疏导和缓解企业“三角债”问题,防范化解资金链、担保链、债务链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
二、着力推进改革政策落地,加快释放经济内生动力
(一)抓好各项改革统筹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对已出台的改革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尽快见效。对跨年度任务尽快形成实质性成果。对已形成的可复制经验、模式加快推广。对中央新部署的改革任务统筹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并结合省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先行先试力度。深入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积极抓好复制和推广,探索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体系,推进武汉内陆自贸区申报创建工作。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快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坚持“质量兼顾”,在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重点推进同步、协同和配套放权,减少前置审批。加强基层队伍、人才、技术等承接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加快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服务标准等管理。依托信息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强化规划、标准和政策引导,建立完善省级调控体系。加快修订和制定地方性配套法规。深入推进项目核准、投融资、公车制度等重点改革。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一是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地方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制定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积极探索推行多种形式的产权质押贷款试点。二是深化价格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进一步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积极推进企业直购电试点,加快医疗、养老、供电等公共服务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政策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发展。三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三证联办改革,全面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深化国企改革。支持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通过交叉持股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五是深化产权改革。建立完善碳排放权、农村产权、排污权、直购电、公共资源等市场交易体系。六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着力培育新增长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着力稳定工业发展。抓好重大工业增长点跟踪服务和市场主体培育。突出抓好新增产值过2000万元的增长点出力,力争年新增产值3400亿元,尤其要抓好30个预增产值过10亿元的重大增长点。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帮扶,确保新增进规企业1200户以上。
(二)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大兼并重组、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等力度,提升传统产业内涵。一是抓好存量优化。围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倡议,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落实好国家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指导意见,结合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优化石化、钢铁、建材、火电、煤炭基地等产业和项目布局。加快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二是抓好技术改造和“两化”融合。落实重点骨干企业改造提升方案,实施百户重点企业技改示范工程。重点支持300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选择部分优势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三是抓好产业集群和配套。加快推进开发区的扩区调区、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引导重点产业向开发区集聚,提升开发区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和“两型化”水平。重点扶持全省90个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围绕重点产业和行业龙头,抓好现代物流、上下游关联产业、金融、人才等配套及服务,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重点支持现代物流、汽车零部件、乙烯下游产品等配套产业。
(三)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3D打印、工业机器人)、软件与集成电路、新材料、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汽车及专用汽车、海洋装备工程、北斗导航、航空航天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促进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信息经济,重点支持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等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智慧湖北”建设,推进“宽带乡村”示范工程、中小城市网络完善工程建设,重点支持襄阳、宜昌、孝感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支持联想建设中部最大移动互联产业基地。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壮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
(四)把服务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我省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尽快形成公平竞争的产业规则和发展环境。突出抓好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商务咨询、软件和信息技术、现代物流、节能环保、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认证等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实施一批引领产业升级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服务业领军人才。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建设。
(五)强化创新驱动。放大“科技十条”政策效应,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中央在鄂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立完善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从营销、资金、法律、工商登记等方面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精细化、便利化、低成本的服务,加快培养、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技术创新百强工程试点申报。
(六)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完善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制订出台湖北省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林业生态建设等规划和条例落实,积极推进“绿满荆楚”工程建设。加大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等重点区域水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突出抓好“万家企业”节能管理。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立清洁发展机制,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建设,积极争取发展核电,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13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水权等交易试点。力争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15%以上。
四、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增产增收
(一)夯实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好大中小型农田基础设施的衔接配套,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积极推进四湖流域综合治理试验区建设,着力解决江汉平原“水袋子”和“虫窝子”问题。加强“粮安工程”建设,提高粮食流通能力。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准入、税收、用电、用地等政策,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引导农村土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合理流转,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水平。规范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快构建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
(三)加快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农业十大科技产业链建设,加大对良种培育、节水节肥技术推广、食品安全、土壤治理等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精细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提档升级。着力培育新型农业人才。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引导城市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五、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一)抢抓机遇扩大开放。一是全力抓好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落实。抓紧出台我省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配合国家编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主动谋划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研究制订我省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交通、产业、环保等重大项目实施。推进沿江港口整合,争取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尽早获批,积极支持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争取设立襄阳、宜昌保税物流中心。办好第九届中博会等活动,着力抓好招商引资。二是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塑造竞争新优势。深入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加快武汉—东盟、武汉—日韩航运通道建设,提升“汉新欧”中欧班列国际运输功能。强化平台建设和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实施“双重”服务工程,大力支持全省55家境外投资合作重点企业和67个重点项目,加强法律、信息、融资、人才等服务。三是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深入实施外贸“三项工程”,分层推动龙头企业、成长企业和小微企业有序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支持武汉申报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加快推进汉口北市场的内外贸一体化工作。
(二)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抓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研究制定户籍、土地、住房、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促进城镇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力争全年实现6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抓好武汉、孝感、仙桃、宜城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鄂州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四化同步”示范乡镇,中小城市综合改革等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加大资金、能源、人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县域产业特色化、集群化、专业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争创全国百强县。
(三)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围绕重大生产力布局、产业转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等一体化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两圈两带”新格局。着力抓好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落实。继续支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率先发展。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黄梅小池开放开发、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跨省合作。统筹推进省内“一江两岸”地区一体化发展,深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港澳台等地区经贸合作。扎实做好对口援藏援疆工作。
(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精准扶贫,落实好“四大片区”连片扶贫开发任务,继续推进恩施市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大柴湖振兴发展、“616”、“1+1”等扶贫帮扶工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强地方“造血”功能。
六、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
(一)努力扩大就业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做好“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再就业工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本科院校转型,落实“双证”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出台省管企业改革方案。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确保平稳实现制度并轨。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职工大病保险和门诊统筹,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力争全年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2万套(户)。
(三)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完善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立完善准入、监管制度,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加快培育多元化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着力实施“全面改薄”工程。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启动部署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试点。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抓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的谋划、储备和争取,主动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按照新常态要求,进一步创新规划编制理念方法、政策保障及工作推进机制,确保编制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