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依据《湖北省地震局自行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反向器与数据采集器项目现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BSDZJ-2017-102
二、项目名称:反向器与数据采集器项目
三、采购人:湖北省地震局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人:湖北省地震局
2、项目名称:反向器与数据采集器项目
3、资金来源:中央经费、预算6万,投标文件超过采购预算的为废标。
4、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采购清单如下,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重力仪器备机备件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1 |
DZW |
数据采集器 |
1 |
2 |
反向器 |
1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湖北省地震局)
五、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中国地震局地震专用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地震专用仪器设备供应商可以是中国地震局系统内和系统外的提供地震专用仪器设备的法人。中国地震局系统内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研制和生产地震专用仪器设备的课题组、研究室、车间等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能直接作为供应商,必须由所在法人单位,或委托有资格的其他法人机构担当供应商;(二) 研制、生产和销售地震专用仪器设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编制会计报表的地震仪器厂或公司;(三)在同一次地震专用仪器设备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能同时兼做同一设备的供应商。确实不可避免的,一律由中国地震局实施集中采购。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4、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条件和设施。
5、供应商具有规范化生产流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1)。
6、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地震行业的相关标准并有常驻湖北省的售后服务机构
7、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接口和通信协议需全面满足湖北省前兆和强震监测台网
8、供应商必须有常驻武汉市的售后服务机构
9、供应商必须对所有设备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不超过6小时的维修响应机制
六、投标要求:
请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到湖北省地震局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15:00-16:30
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48号湖北省地震局大楼1604房间。
七、联系人及电话:安宁027-65390304
八、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处027-6539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