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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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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公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信息来源:公共服务处作者:安宁索引号:ZLE17/ZK-2022-008327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地震监测中心站、武汉地球观测研究所、中震集团及所属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防震减灾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据《关于公布防震减灾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震函〔2022〕4号文件内容,湖北省地震局对2018年-2022年制定印发的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予以废止1件、继续有效3件、拟修订2件。

特此通知。

附件:予以废止、继续有效、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北省地震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鄂震发〔2018〕173号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鄂震发〔2021〕36号

2.《湖北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范围》(2021)——鄂震发〔2021〕37号

3.《湖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鄂震发〔2022〕31号

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湖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村认定办法(试行)》——鄂震发〔2010〕133号

2.《湖北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认定管理办法》——鄂震发〔2013〕23号(已修订为鄂震发〔2022〕31号)